EP 2942022-06-152:46:26
跟賈伯斯拚出好產品的心法
Tony Fadell
iPod、iPhone、Nest 背後的推手談跟賈伯斯共事的規則,以及如何把痛點做成偉大產品。
Tony Fadell: iPhone, iPod, Nest, Steve Jobs, Design, and Engineering | Lex Fridman Podcast #294在 YouTube 看 ↗
重點6 條
- 止痛藥而非維他命:Fadell 說真正值得做的產品要解決一個「痛點」,而不是可有可無的「維他命」;iPod 解決的痛點是他自己得扛著上千片 CD 到處跑,MP3 壓縮格式讓體積問題不再是問題。
- 先寫新聞稿再動手做:他習慣在開發前先寫一份講清楚故事、痛點與價格的「新聞稿」,當作整個開發過程不跑偏的量尺;他認為多數產品失敗,是因為行銷跟工程從一開始就是分開想的。
- 跟賈伯斯共事的規則:賈伯斯會逼團隊把細節做到最好,但從不允許把批評變成對人格的評斷;意見不合時,團隊得靠數據回去說服他——iPhone 要不要留 SIM 卡槽就是這樣被扳回來的。
- iPhone 誕生於一次慘敗:Apple 原本想跟 Motorola 合作、把 iTunes 塞進一般手機(ROKR),成品太差,發表會上賈伯斯幾乎是把它甩出手;這次失敗逼出 Apple 自己做手機的決心,把三個平行進行的專案拼裝成第一代 iPhone。
- Nest 的難題不只是產品:多數人根本不在乎溫控器,只會抱怨帳單;更難的是整個裝機通路被廠商回扣把持,沒有零售選擇。團隊最後決定以 32 億美元把公司賣給 Google,換取品牌與資源上的支撐。
- 選工作先問想學什麼:他建議挑職涯要像挑研究所一樣,先想清楚想跟誰學、想學什麼,而不是衝著公司名氣去;面對死亡,他形容自己是無神論者,但相信人留下的「靈魂」就是自己曾經影響過的人和關係。
時間軸25 段
從五年級用打孔卡寫 BASIC 程式,到把打工賺的錢全存下來買 Apple II,Fadell 說著迷的不是硬體本身,而是能自己動手做出東西的那種掌控感。
他高中時加入朋友創辦的 Quality Computers,當第二號員工,專賣 Apple II 的周邊軟硬體,靠自己寫的自動安裝程式把顧客支援做得比別人好,一路做到大學。
他當 DJ 得扛著上千片 CD 到處跑,剛好碰上 MP3 壓縮格式與更大的儲存空間,把「隨身聽音樂」這個痛點跟自己在 Nino 上做過的有聲書經驗接在一起。
他把電池、硬碟、螢幕全部當成規格不同的積木排列組合,最後用保麗龍模型加祖父的釣魚配重,做出重量與手感都接近成品的原型。
2001 年的 Apple 市占率只剩 1%、幾乎沒有現金,Fadell 坦言自己一直有懷疑;他向賈伯斯報告後,換來對方承諾把兩季的行銷預算全押在這個還沒有名字的新產品上。
他把好點子分成解決真正痛點的「止痛藥」跟可有可無的「維他命」;動手做之前會先寫一份講清楚痛點與價格的「新聞稿」,拿它當開發過程中不跑偏的量尺。
Fadell 認為公關與法務容易變得保守,根源是領導者自己說故事的能力不夠;保守的老闆帶出保守的溝通團隊,反過來也一樣。
只要團隊理解一個設計背後真正的理由,每個人都會把自己的想法投入進去,一個像素的調整、一段音效回饋,都是因為有人真心把這件事當成自己的任務。
他講了硬碟界面被說「絕對做不到」、以及聲學工程師拿一堆術語勸退他的兩段往事;他要的從來不是「這件事有沒有先例」,而是有沒有找到致命的漏洞。
賈伯斯會不斷逼你把細節做到最好,但從不把批評變成對人格的評斷;意見不合時要拿數據回去說服他,而不是被壓下去。
一個是捨棄當紅的實體鍵盤、賭全螢幕觸控更適合娛樂與上網;另一個是原本想拿掉 SIM 卡槽求極簡,靠數據證明各地電信規格不同才說服賈伯斯留下來。
《Build》書裡有專章談這件事:一種混蛋是為了自己的地位在踩人,另一種是對細節不放過、逼人往前走;Fadell 認為賈伯斯屬於後者,而且從不允許用人格標籤罵人。
Fadell 說自己更偏技術出身,賈伯斯則是說故事與行銷的天才;他也提到賈伯斯不太會當場肯定團隊的點子,這點他自己刻意做得比較多。
Apple 原本想跟 Motorola 合作做出塞得下 iTunes 的手機(ROKR),成品太糟,賈伯斯在發表會上幾乎是把它甩出手,逼得 Apple 決定自己做手機,把三個平行進行的專案拼裝成第一代 iPhone 的作業系統。
把 iPod、電話、上網三個東西講成「合而為一」,照行銷教科書算是最偷懶的講法,但因為背後的痛點跟故事早就講給團隊聽過千百遍,講出來反而最有說服力。
看著以材質與造型見長的設計團隊一路收斂到最終模型,讓他明白外觀與手感也有一套跟工程一樣嚴謹的方法,不是「天才靈光一閃」就出現的。
多數人連家裡溫控器怎麼用都搞不懂,只會抱怨跟付帳單;他也發現真正難的不是做出好產品,而是這個產業從沒有零售選擇,裝機師傅拿廠商回扣、決定要賣哪一台。
團隊評估過自己單打獨鬥做平台的風險,覺得跟 Google 合作能提供品牌與資源上的保護,於是把品牌、團隊、預算等條件都談定後才拍板。
他舉 Spotify 跟微信為例:真正打進平台級規模的公司,都是先在對方還沒站穩的新領域裡站住腳,而不是正面複製對方的產品。
他建議挑工作不該從公司名氣出發,而是像申請研究所一樣,先找到想跟著學習的那群人,那才是決定要不要加入的第一個問題。
好點子不是拚命追出來的,而是先放下、讓它反過來「纏上」你;但前提是要有足夠的自信、加上身邊的人撐著,確定自己不是瘋了。
導師要靠關係網絡自然浮現,不能上網查名單;好的創投把你當任務夥伴而非純交易;好的律師則是幫忙看懂灰色地帶,而不是逢問必拒。
他形容自己在 General Magic 燃燒殆盡到身心崩潰,事後才學會把靈感隨手記下來,好讓自己下班後不用一直反芻沒做完的事。
15 年換了 12 所學校,永遠是那個抱著電腦的新來的孩子;他說那段孤單的日子,後來反而讓他更珍惜靠電腦找到的同類。
他是無神論者,但相信人留下的「靈魂」不是什麼玄妙的東西,而是自己曾經影響過的人和關係;產品終究會消失,這些連結才會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