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犯罪穴
【部位】下腹(第8區) EP229 2026-06-15 75 分
【出處】戴伸峰(犯罪心理學教授) 看原片 ↗
【主治】性犯罪不是性慾,是情境與掌控感。犯罪心理學教授戴伸峰拆解性犯罪者的行為邏輯:加害者多半是熟人、每一步都有小獎賞可以隨時停手,所以防範要看情境,也牽出刑罰、治療與矯正的兩難。
【要義】
- 加害者多半是熟人 戴伸峰引用台灣數據,性侵約八成是熟識者,其中接近一半是家人親屬;陌生人犯案占比在 10% 以下。所以他說該看的是被害發生的情境,不是找一種「壞人的樣子」。
- 每一步都有小獎賞 以偷拍為例,加害者從打開鏡頭、走進現場到沒被發現,每個階段都在累積正向回饋,也隨時能停手,因此很難分清預謀或臨時起意。他認為性犯罪的快感常常不來自性行為本身,而是掌控感與資訊落差。
- 認知偏誤是矯正的難關 強暴迷思有七大類,其中約一半是把責任推給被害者,另一類是「我是男人沒辦法」。他說這些想法在加害者腦中像內建程式,行為治療常常打不進去。
- 處置的路都有卡關 性犯罪者的刑期大多在三到五年,假釋率低,出獄前才有矯正;刑後強制治療的合法性有爭議,化學去勢、電擊、鞭刑也不是解方。網路上的影像型犯罪,他坦言目前近乎束手無策。
- 自保要看環境 他舉暗巷與路燈、商場廁所動線為例,說明加害者會挑「看得清楚對方、又容易脫身」的地方。他也提醒,現行制度把「說不要」的壓力放在被害者身上,對年幼者尤其吃力。
【取穴】依時序 25 處
| 02:01 | 開場聲明戴伸峰先說明自己談重案時的表情是口音與嘴型造成的,不是在笑;這集主題沉重,請聽眾自行斟酌。 |
| 04:38 | 迷思一:判太輕一般人最直覺的想法是刑罰過輕。他說被害者的創傷可能是一輩子,但現行刑法對不上情緒傷害的衡量。 |
| 07:15 | 熟人才是大宗台灣性侵約八成是熟識者,近半是家人親屬;陌生人犯案不到 10%,各國最低約 5%。 |
| 10:18 | 看情境不看長相加害者沒有固定樣子,固定的是被害的場合;有些社會形象很好的人,到了某種情境就會犯案。 |
| 10:49 | 預謀還是臨時起意以偷拍者的自述為例,每一步都有獎賞也都能隨時停,所以界線很模糊,純臨時起意的並不多。 |
| 18:07 | 慾力盡洩論博恩問看 A 片能不能降低犯罪。戴伸峰說不成立,因為性犯罪的目的常常不是性交,微小的獎賞太多。 |
| 19:44 | 法令越來越細台灣 2000 年後大量修法,連不當追求也有被害者認定原則;他自嘲年輕時的舉動放到現在可能被抓去關。 |
| 22:37 | 長對幼、男對女多數是年長對年幼;他引 2023 年強制性交的數字,說男女比是 999 比 1,不是醜化男性。 |
| 24:08 | 矯正資源與強暴迷思監獄裡毒癮、酒癮拿到最多矯正經費,性犯罪也花不少錢。他說癥結在強暴迷思:七類迷思約一半是歸責被害者,另一類是「我是男人沒辦法」;他舉受刑人團體裡兩人鼓掌的場景說明這種想法有多根深蒂固。 |
| 30:16 | 刑期短與同理心平均刑期約三五年,獄中全是同性、沒有對象可練新觀念;受刑人還可能對實習的心理師產生移情,寄騷擾信。;目前倡議讓加害者(去識別化後)知道被害者的處境,因為很多人覺得「我沒做到就被抓了,為什麼關那麼久」。 |
| 33:06 | 去勢與刑後治療假釋率低,一位出獄後隨即再犯的案例催生刑後強制治療,但這不是法官判的,合法性有疑問;電擊、鞭刑的實證都無效。 |
| 40:17 | 家內暴力與女性加害家內性侵常常不到性交,快感來自控制幼小者;女性加害者極少,權力結構仍在,被害男性還會被同儕取笑。 |
| 43:56 | 暴力與非暴力分類博恩列出壓制、下藥、偷拍、暴露等類型;戴伸峰指出偷拍者要的是自己拍的,強調主動性。 |
| 46:31 | 兩種偷拍一種瞞著被害者,另一種故意讓人發現、享受對方驚慌,兩種的掌控感不同,同理心介入也難進得去。 |
| 47:51 | 網路與影像犯罪加害者主張「無實體傷害」,場域封閉、網路抓不到,目前只能減少誘發線索;也談到他們推責給被害者的說詞。 |
| 51:02 | 成年合意與性產業兩個成年人合意、不側錄的付費表演,他不認為需要警方巡邏,但兒少絕對不行;順帶講日本的風俗分類。 |
| 53:06 | 電梯效應與說不要加害者會從碰手、碰腿一步步試探;現行制度以被害者感受為準,但要被害者開口說不,壓力很大,小孩更不會。 |
| 55:25 | 同意與事後反悔博恩問為何不採「只有 yes 才是 yes」;戴伸峰說性行為切點太多,性愛同意書沒有法律效力,事後反悔也是難題。 |
| 58:31 | 哪個國家最嚴重各國性犯罪占比大多在一成以下,沒有哪國特別高;他列出童婚、圈養男童、宗教權威者等偏離主流的情況。 |
| 1:00:51 | 危險情境歸納權控式封閉環境、虛擬空間、密閉空間與不易求助的場域,占了約八成的案件。 |
| 1:02:09 | 路燈與逃脫路線路燈下反而最危險;加害者會挑視野清楚、容易離開的地方,商場廁所的動線設計也舉例說明。 |
| 1:07:32 | 權力的根源博恩問能否減少人對權力的追求;戴伸峰說問題在於貶抑他人來取得權力感,建立在對方不知情上。 |
| 1:08:51 | 台灣能做的法令常由悲劇推動;他主張先把紅線畫清楚,並期待精神醫學找出病理基礎。 |
| 1:11:12 | 性別平權的誤解他反駁「男權沒落、女權高漲」的說法,認為只是原本偏低的發言量回到平衡,目標是平衡而不是平等。 |
| 1:13:14 | 病態與處置他把法律、性別教育與醫療並列:病態的人要治療,也要有刑事處罰與隔離的選項,並期待禁錮刑更重。 |
【按語】
- 「與其說固定的樣子不如說被害的場合被害的情境有固定的樣子」10:03
- 「性犯罪最奇特的就是隨時都是可控的」13:10
- 「他不要別人送的裙底他要自己拍的裙底」45:13
- 「其實路燈的暗處有螳螂捕蟬這才恐怖」1:03:09
- 「權力本身無罪反而是透過貶抑他人來獲得個人的權力相對感受」1:08:03
【釋名】
- 熟識性侵
- 加害者是被害者認識的人,台灣約占八成,近半是家人親屬。
- Rape Myth(強暴迷思)
- 加害者腦中的一套錯誤認知,包含歸責被害者與「男人沒辦法」。
- 慾力盡洩論
- 認為滿足性慾就能降低犯罪的想法;戴伸峰說這在現代防治觀點已成末流。
- 刑後強制治療
- 刑期執行完畢後,由心理師、醫師評估是否仍需繼續收容治療。
- 化學去勢
- 以藥物降低荷爾蒙來壓抑性衝動;有人權疑慮,也忽略了性犯罪不只是性慾發洩。
- 被害者認定原則
- 性騷擾防治法以被害者的感受作為認定標準。
- 電梯效應
- 加害者從小碰觸一步步升高侵害程度,沒人知道對方會做到哪一步。
- 性風俗關聯產業
- 日本的分類:不提供性交易,但以性的感受為賣點的風俗行業。
- 假偷拍
- 故意讓被害者發現,享受對方驚慌反應的偷拍,手機裡其實沒有影像。
【附記】
- 戴伸峰提到前面幾集談過犯罪學總論、殺人與毒品,這集談性犯罪是延續「了解加害者」的系列。
- 他呼籲能有書面的機會,讓影像下載者說明從打開電腦到按下下載之間的心理狀態,這類資料目前多鎖在加害者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