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課程名稱 | 性犯罪不是性慾,是情境與掌控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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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號 | BOY 229 |
| 授課教師 | 戴伸峰(犯罪心理學教授) |
| 開課系所 | 心理 |
| 學分 | 1.5(75 分) |
| 上課時間 | 2026-06-15(一) 線上課程連結 ↗ |
| 課程概述 | 犯罪心理學教授戴伸峰拆解性犯罪者的行為邏輯:加害者多半是熟人、每一步都有小獎賞可以隨時停手,所以防範要看情境,也牽出刑罰、治療與矯正的兩難。 |
| 課程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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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進度
| 週 | 時碼 | 單元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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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02:01 | 開場聲明 | 戴伸峰先說明自己談重案時的表情是口音與嘴型造成的,不是在笑;這集主題沉重,請聽眾自行斟酌。 |
| 2 | 04:38 | 迷思一:判太輕 | 一般人最直覺的想法是刑罰過輕。他說被害者的創傷可能是一輩子,但現行刑法對不上情緒傷害的衡量。 |
| 3 | 07:15 | 熟人才是大宗 | 台灣性侵約八成是熟識者,近半是家人親屬;陌生人犯案不到 10%,各國最低約 5%。 |
| 4 | 10:18 | 看情境不看長相 | 加害者沒有固定樣子,固定的是被害的場合;有些社會形象很好的人,到了某種情境就會犯案。 |
| 5 | 10:49 | 預謀還是臨時起意 | 以偷拍者的自述為例,每一步都有獎賞也都能隨時停,所以界線很模糊,純臨時起意的並不多。 |
| 6 | 18:07 | 慾力盡洩論 | 博恩問看 A 片能不能降低犯罪。戴伸峰說不成立,因為性犯罪的目的常常不是性交,微小的獎賞太多。 |
| 7 | 19:44 | 法令越來越細 | 台灣 2000 年後大量修法,連不當追求也有被害者認定原則;他自嘲年輕時的舉動放到現在可能被抓去關。 |
| 8 | 22:37 | 長對幼、男對女 | 多數是年長對年幼;他引 2023 年強制性交的數字,說男女比是 999 比 1,不是醜化男性。 |
| 9 | 24:08 | 矯正資源與強暴迷思 | 監獄裡毒癮、酒癮拿到最多矯正經費,性犯罪也花不少錢。他說癥結在強暴迷思:七類迷思約一半是歸責被害者,另一類是「我是男人沒辦法」;他舉受刑人團體裡兩人鼓掌的場景說明這種想法有多根深蒂固。 |
| 10 | 30:16 | 刑期短與同理心 | 平均刑期約三五年,獄中全是同性、沒有對象可練新觀念;受刑人還可能對實習的心理師產生移情,寄騷擾信。;目前倡議讓加害者(去識別化後)知道被害者的處境,因為很多人覺得「我沒做到就被抓了,為什麼關那麼久」。 |
| 11 | 33:06 | 去勢與刑後治療 | 假釋率低,一位出獄後隨即再犯的案例催生刑後強制治療,但這不是法官判的,合法性有疑問;電擊、鞭刑的實證都無效。 |
| 12 | 40:17 | 家內暴力與女性加害 | 家內性侵常常不到性交,快感來自控制幼小者;女性加害者極少,權力結構仍在,被害男性還會被同儕取笑。 |
| 13 | 43:56 | 暴力與非暴力分類 | 博恩列出壓制、下藥、偷拍、暴露等類型;戴伸峰指出偷拍者要的是自己拍的,強調主動性。 |
| 14 | 46:31 | 兩種偷拍 | 一種瞞著被害者,另一種故意讓人發現、享受對方驚慌,兩種的掌控感不同,同理心介入也難進得去。 |
| 15 | 47:51 | 網路與影像犯罪 | 加害者主張「無實體傷害」,場域封閉、網路抓不到,目前只能減少誘發線索;也談到他們推責給被害者的說詞。 |
| 16 | 51:02 | 成年合意與性產業 | 兩個成年人合意、不側錄的付費表演,他不認為需要警方巡邏,但兒少絕對不行;順帶講日本的風俗分類。 |
| 17 | 53:06 | 電梯效應與說不要 | 加害者會從碰手、碰腿一步步試探;現行制度以被害者感受為準,但要被害者開口說不,壓力很大,小孩更不會。 |
| 18 | 55:25 | 同意與事後反悔 | 博恩問為何不採「只有 yes 才是 yes」;戴伸峰說性行為切點太多,性愛同意書沒有法律效力,事後反悔也是難題。 |
| 19 | 58:31 | 哪個國家最嚴重 | 各國性犯罪占比大多在一成以下,沒有哪國特別高;他列出童婚、圈養男童、宗教權威者等偏離主流的情況。 |
| 20 | 1:00:51 | 危險情境歸納 | 權控式封閉環境、虛擬空間、密閉空間與不易求助的場域,占了約八成的案件。 |
| 21 | 1:02:09 | 路燈與逃脫路線 | 路燈下反而最危險;加害者會挑視野清楚、容易離開的地方,商場廁所的動線設計也舉例說明。 |
| 22 | 1:07:32 | 權力的根源 | 博恩問能否減少人對權力的追求;戴伸峰說問題在於貶抑他人來取得權力感,建立在對方不知情上。 |
| 23 | 1:08:51 | 台灣能做的 | 法令常由悲劇推動;他主張先把紅線畫清楚,並期待精神醫學找出病理基礎。 |
| 24 | 1:11:12 | 性別平權的誤解 | 他反駁「男權沒落、女權高漲」的說法,認為只是原本偏低的發言量回到平衡,目標是平衡而不是平等。 |
| 25 | 1:13:14 | 病態與處置 | 他把法律、性別教育與醫療並列:病態的人要治療,也要有刑事處罰與隔離的選項,並期待禁錮刑更重。 |
授課教師語錄
- 「與其說固定的樣子不如說被害的場合被害的情境有固定的樣子」10:03
- 「性犯罪最奇特的就是隨時都是可控的」13:10
- 「他不要別人送的裙底他要自己拍的裙底」45:13
- 「其實路燈的暗處有螳螂捕蟬這才恐怖」1:03:09
- 「權力本身無罪反而是透過貶抑他人來獲得個人的權力相對感受」1:08:03
名詞解釋
| 熟識性侵 | 加害者是被害者認識的人,台灣約占八成,近半是家人親屬。 |
| Rape Myth(強暴迷思) | 加害者腦中的一套錯誤認知,包含歸責被害者與「男人沒辦法」。 |
| 慾力盡洩論 | 認為滿足性慾就能降低犯罪的想法;戴伸峰說這在現代防治觀點已成末流。 |
| 刑後強制治療 | 刑期執行完畢後,由心理師、醫師評估是否仍需繼續收容治療。 |
| 化學去勢 | 以藥物降低荷爾蒙來壓抑性衝動;有人權疑慮,也忽略了性犯罪不只是性慾發洩。 |
| 被害者認定原則 | 性騷擾防治法以被害者的感受作為認定標準。 |
| 電梯效應 | 加害者從小碰觸一步步升高侵害程度,沒人知道對方會做到哪一步。 |
| 性風俗關聯產業 | 日本的分類:不提供性交易,但以性的感受為賣點的風俗行業。 |
| 假偷拍 | 故意讓被害者發現,享受對方驚慌反應的偷拍,手機裡其實沒有影像。 |
備註
- 戴伸峰提到前面幾集談過犯罪學總論、殺人與毒品,這集談性犯罪是延續「了解加害者」的系列。
- 他呼籲能有書面的機會,讓影像下載者說明從打開電腦到按下下載之間的心理狀態,這類資料目前多鎖在加害者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