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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人與創業自己出來做

從法律科普到接案合約課

賴瑩真律師拆解自雇者接案常見的合約地雷,從標的認定、付款方式到逃脫條款,並談她從功利選讀法律到重燃熱情做法律科普的歷程。

來賓 詠言法律事務所所長 賴瑩真律師 · 讀 4 分鐘 · 原片 64 分 · EP519,2024-11-25 看原片 ↗

先知道

節目的題目所有自雇者、創業者、斜槓者、接案者都該理解的法律知識

這集是訪談,來賓是 詠言法律事務所所長 賴瑩真律師。

怎麼做

  1. 選填法律非本意

    家裡因理律創辦人陳長文的形象覺得念法律能出人頭地,賴瑩真律師形容自己是被家裡的期待推著選了法律系,一路苦中作樂到考上律師,都稱不上真心熱愛。

  2. 太陽花事件重燃熱情

    2014 年加入義務律師團為學運學生提供協助後,她第一次體會到法律可以是保護社會的工具,此後投入司法改革議題,也發現一般民眾始終接收不到這些討論。

  3. 從媒體亂象到當 YouTuber

    她觀察到媒體常把司法案件簡化成單一情緒,看到阿滴英文用輕快步調傳遞知識的做法,決定用同樣方式做法律科普,頻道第一年觀看數常常不到一百。

  4. 同業質疑與風氣轉變

    早期常被調侃是網紅、被同業在留言區挑毛病或私下放話,這幾年隨著更多年輕律師投入短影音,法律圈對科普這件事的態度已明顯轉變。

  5. 接案最容易忽略的合約重點

    契約不用白紙黑字才成立,但標的一定要寫清楚;接案關係在法律上多屬承攬契約,工作沒做完業主可以不付款,沒約定付款方式最容易被拖欠。

  6. 逃脫條款保護的不只是錢

    不管是接案、合夥還是演藝經紀約,先把終止條件講清楚,反而比含糊帶過更能維持長久關係。

逐段聽

點時碼直接跳到原片的那一段。

01:50開場主持人談法律重要卻讓人頭痛,帶出邀訪賴瑩真律師的原因
03:10選讀法律的起點家裡因理律創辦人陳長文的形象覺得法律系有前途,推著她填了志願
06:17律師與法官的錄取率法律系畢業真正走律師的不到一成,律師錄取率約 5%,司法官約 1 到 2%
07:58太陽花事件的轉捩點加入義務律師團協助學運學生,第一次感受到法律能捍衛社會
10:10媒體把司法案件簡化制度改革傳不到民眾,一有新聞就被貼上恐龍法官的標籤
12:38阿滴英文的啟發看到用輕快步調傳遞英文知識的做法,決定用同樣方式做法律科普
15:42第一年觀看數很低影片常常不到百次觀看,後來發現搭時事新聞才容易有流量
19:01給想做自媒體的兩個提問對主題有沒有興趣、分享這件事對人生有沒有意義,是撐下去的關鍵
21:28同溫層的調侃以前同學調侃網紅稱號,同業在留言區挑語病或私下放話
25:00法律圈風氣的轉變這幾年環境明顯在變,愈來愈多年輕律師投入短影音
28:17六年來最大的挑戰業配要怎麼跟法律結合、開發線上課程、經營 podcast 各有不同難度
31:18自媒體與本業的關係法律業務仰賴一對一信任,名氣不容易直接轉換成案源
33:12主要執業領域研究所主修智慧財產權,執業也常接家事案件與一般民刑事糾紛
34:49員工發明歸誰若沒有特別約定,職務上的著作權與專利多半屬於公司
35:52競業條款三要件時間要有限制、地域要有限制,公司還要另外給付相對應的補償
38:05拿到甲方合約該注意什麼制式合約不是不能改,重點是先看懂寫了什麼、哪裡對自己不利
39:25合約不用白紙黑字才算數口頭、email、LINE 都能成立契約,但標的一定要寫得非常清楚
44:53亂套網路範本不如不簽看不懂條款反而可能被對方用自己簽的合約壓制
46:59一定要訂逃脫條款以藝人被經紀約綁住多年為例,說明委任關係其實可以隨時終止
50:59承攬契約的陷阱接案關係多屬承攬契約,工作沒做完業主可以不付款
53:56個人經驗分享即使是老客戶合作,也把產出項目與驗收標準寫清楚
55:15合夥最容易因情份不講清楚家人朋友一起創業卻不把規則說明白,後來反而先傷了感情

原話

  • 「你想要紅,這些渴望人人都有,可是你更重要的答案是,你要問自己你到底喜歡做什麼。」
    ▶ 20:54
  • 「還是反過來是對對方有利,而且你遇到一個比你懂的人,他用你自己的條款來壓制你。」
    ▶ 45:24
  • 「但是我一定要奉勸大家,你一定要訂立一個逃脫的條款。」
    ▶ 46:59
  • 「你工作沒做完,業主可以不用付你錢。」
    ▶ 51:30
  • 「我反而覺得,法律是保障你們友情最後的一條防線。」
    ▶ 52:54

名詞與人物

瑩真律師(YouTube 頻道)
賴瑩真律師經營六年的法律科普頻道,這集談的正是她從錄影新手到累積死忠觀眾的過程
太陽花事件
2014 年的學運,賴瑩真律師當時加入義務律師團協助學生,是她重新對法律產生熱情的起點
民間司改會
太陽花事件的義務律師團由此組成,賴瑩真律師此後持續與其合作投入司法改革議題
少年事件處理法
節目中以青少年犯罪新聞為例,討論媒體如何把整套少年司法制度簡化成單一案件的情緒公審
競業條款
員工離職後一段時間內不能到同業任職的約定,節目中提到現在已有勞動部函釋與修法明文規定其限制
承攬契約
賴瑩真律師指出接案工作在法律上多半屬於這種契約類型,工作完成後業主才需要付款
委任關係
節目中提到演藝經紀契約在法律上被視為委任關係,特點是可以隨時終止,只是可能要付出違約金
逃脫條款
賴瑩真律師建議接案合約一定要訂立的條款,正式名稱是終止契約或契約解除,讓雙方在出狀況時能退場

延伸

  • 賴瑩真律師研究所主修的智慧財產權與常接的家事案件,這集只提到分類,沒有深入個案。
  • 節目中提到這幾年開始流行的「婚前契約」概念,只點出趨勢,沒有說明具體要寫哪些條款。
  • 少年事件處理法被質疑成「保護傘」的社會爭議,這集只用來說明媒體如何簡化議題,沒有討論修法方向。